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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倘以郵寄方式開戶
I)客戶須連同一張不低於港幣 10,000 元票值並以祈付「電訊數碼證券有限公司」或”Telecom King Securities Limited”的支票。 ( 該支票需由閣下於本港註冊銀行開立的支票戶口開出,及印有您於身份證上的名稱, 而支票上的簽署必須與現金客戶協議書中的簽署一致。該支票僅供認證客戶身份,待支票兌現及帳戶成功開立後,客戶便可正式進行證券交易);或
II)客戶未能交附開戶支票,請在適當之見證人見證下簽署,該見證人亦須於客戶協議內簽署見證,適當之見證
人須為持牌人士、銀行分行經理、執業會計師、律師或公證人。
客戶需附上:
如香港居民:客戶本人之香港身份證正及/或副本
如海外居民:客戶本人之有效護照之正及/或副本 及印有客戶本人姓名之住址證明
(如三個月內的水電費單據或銀行帳單等)之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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